来源:法师兄 2023-01-10 14:18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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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下列情形之一的(因具有下述相关情形而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配置刑罚的除外),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%以下:①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;②惯犯或者流窜作案,危害严重的;③诈骗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,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;④诈骗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救济、医疗等款物,造成严重后果的;⑤挥霍诈骗的财物,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;⑥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;⑦导致被害人死亡、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⑧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。4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相应确定量刑情节调节比例(1)确因生活所迫、学习、治病急需而诈骗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%以下;(2)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,可适当减少基准刑的50%以下;(3)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的,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%以下。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。